申请再审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:
确定管辖法院
确定您欲申请再审案件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。
准备材料
提交 再审申请书。
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(自然人申请时)。
提交申请再审所依据的已具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。
提供在原审判程序中提交的主要证据的复印件。
提供支持再审申请理由及其诉讼请求的所有证据材料。
准备一式两份的材料清单。
提交申请
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。
等待审查
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书后,应在五日内发送副本给对方当事人。
对方当事人收到副本后,有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的义务。
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材料或询问相关事项。
再审程序
人民法院院长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。
上级人民法院发现裁判确有错误时,有权提起再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。
注意事项
再审申请通常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。
再审申请不停止原裁判的执行,除非法院决定再审。
请确保您按照上述步骤准备和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,并遵循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和程序。